2、《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3、《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2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基于手工监测的受体模型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 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基于手工监测的受体模型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5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基于手工监测的受体模型法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 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基于手工监测并采用受体模型法开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监测数据的处理和检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5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正定矩阵因子分解(PMF) 模型计算,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PMF 模型计算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5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化学质量平衡(CMB)模 型计算,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属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CMB模型计算方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5月1日起实施。
8、《乏燃料运输容器设计要求》(HJ 1355-20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防治放射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规范乏 燃料运输容器的设计活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依据《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 11806—2019),并参考《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条例》(IAEA SSR-6)等国内和国际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准则制定,规定了乏燃料运输容器的设计准则和要求,包括材料要求、结构设计要求、热工设计要求、包容设计要求、屏蔽设计要求、临界安全设计要求以及制造要求等。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5月1日起实施。
9、《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HJ 1356-202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 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的工作流程、数据准备、遥感解译、线索筛查、线索生成、成果归档等相关要求。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5月1日起实施。
地方/团体文件及标准
1、河南省《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5-2023)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排放控制、监测监控及实施与监 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排放管理,新建医疗机构的环境 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重大疫情防控中的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自5月1日起实施。
2、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
标准明确了宁夏水泥行业PM、SO2、NOX等排放要求以及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要求,对有效控制环境空气中一次、二次颗粒,降低大气O3浓度具有重要作用。
3、江苏省《池塘养殖尾水生态处理技术规范》(DB32/T 4725-2024)
4、团体标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T/GXSES 0003-2024)
本文件界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人员要求、仪器与设备、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样品分析测试、质量评价、质量体系等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5、河南省《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5-2023)
6、山东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7/ 4676-2023 )
7、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检查技术规范》(DB4403/T 435-2024 )
本文件规定了水质监督检查中监督检查点的设置、频率、指标、现场监督检查、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水质在线监测数据、结果的判定、上报和处理、水质信息公开和资料保存及水质异常事件处理等技术内容。